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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利川市选聘36人公告(第1号)

2017-05-23 09:34:1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利川市选聘36人公告(第1号)已公布,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和报名表(见附件)1份于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财政局人事政工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乡镇财政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市情等,总分为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利川市选聘36人公告(第1号)公布如下。
  2017利川市选聘36人公告(第1号)
  根据《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会议纪要》(〔2017〕1号)精神,利川市财政局都亭财政所等12个财政所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利川市财政局都亭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2.利川市财政局东城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3.利川市财政局凉雾财政所工作人员4名;
  4.利川市财政局元堡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5.利川市财政局毛坝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6.利川市财政局柏杨坝财政所工作人员3名;
  7.利川市财政局团堡财政所工作人员5名;
  8.利川市财政局南坪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9.利川市财政局汪营财政所工作人员7名;
  10.利川市财政局建南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11.利川市财政局谋道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12.利川市财政局忠路财政所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分流人员(含自收自支分流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服从组织分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或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只测试笔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市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报名原则,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考原编制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和报名表(见附件)1份于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财政局人事政工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乡镇财政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市情等,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00—11:00,地点:中共利川市委党校。
  (三)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由市财政局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岗位选聘计划。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报市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中国利川网部门名片—利川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财政局及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7282954(人事政工股)
  7285806(人社局调配股)
  附件:《2017年利川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利川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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