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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测试公告

2017-03-06 17:14:36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测试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测试公告
  一、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6年9月23日《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6年10月24日《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经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现确定入围测试人员名单如下:
食药检测测试人员名单
  二、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测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内容。
  2.测试时间:2017年3月7日14:00开始,考生13:00前到候考室(恩施亚洲大酒店一楼小会议室)报到。
  3.测试地点: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122号(亚洲大酒店一楼大会议室)。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测试考生须于2017年3月7日13:00前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生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测试开始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测试结束后归还。参加测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测试资格。
  四、关于回避有关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
  1.《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54号):应聘人员曾经或者正在所报考单位及同级系统工作的,包括聘用的临时人员(含实习、见习人员)的,则本单位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命题和题本制作,也不得担任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
  4.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聪  0718-8235844
  特此公告。
  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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