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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堰市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29 08:39:3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十堰市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8:30-下午17:30、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下午17:30。报名地点: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笔试内容:综合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可结合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十堰市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招聘岗位表中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如年龄30岁以下即出生于1986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
  五、组织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8:30-下午17:30、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2016年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需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交报名费100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名通过人员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19-4224621。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座次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综合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遇并列成绩,可同时进入面试。
  4、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不含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供经由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批的《报考加分申请表》交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受理时间截止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个体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综合成绩的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若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出现面试成绩再次相同情况时,加试面试确定最后成绩。
  九、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今日竹山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4621
  举报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
  竹山县监察局0719-4225331
  附件12016年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6年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考加分申请表.xls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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