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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603人 4月5日报名 5月21日笔试

2016-04-01 15:05:59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3月31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部署会,对2016年度全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
  从会上获悉,4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发布《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组织省直51个部门的27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3名工作人员。《公告》及其所附《招聘岗位表》、《笔试考试大纲》和《招考单位联系方式》在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发布。
  本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5日至11日进行网上报名,2016年5月21日上午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生复习参考用书可选用2016年湖北省事业单位复习教材7月初开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考生可关注招考部门指定网站相关信息。
  据介绍,今年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首次采取分类设考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笔试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按公告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容性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对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含)学历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面试入围比例,原则上在1:3至1:8之间,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加大用人单位的选择面,使用人单位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到可用、能用的人才;同时,招聘单位招聘较高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管理七级、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或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免考统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提高岗位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单位用人的适用度。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随时追究、终身追究,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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