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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发改委)

2015-06-23 09:59:1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5]342号)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省发改委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专业科目考试:2015年6月26日(周五)下午14:30-17:30在委机关十二楼会议室进行。
  面试:2015年6月27日(周六)在委机关十二楼会议室进行,上午开考时间为8:30,下午开考时间为13:3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9号。
  公交站点:东一路八一路口。
  公交线路: 552、572、587、709、724、752、810。
  三、面试安排
  面试当天,上午、下午各安排9名考生面试。封闭地点设在机关9楼会议室。
  职位代码为2001068001的考生参加上午的面试,8:00前必须到达候考封闭室;职位代码为2001068002、2001068003和2001068004的考生参加下午的面试,13:00前必须到达候考封闭室。
  四、有关事项
  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2、考生应在6月26日下午14:20前到达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并注意携带身份证等证件。
  3、专业科目考试中,比开考时间迟到30分钟,该科目作弃权处理;面试中,比规定封闭时间迟到20分钟,该科目作弃权处理。
  4、综合成绩折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专业科目笔试*20%+面试成绩*40%。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7、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不要变更联系方式,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郑玮玮,联系电话:027-87231254。
  附: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xls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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