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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竹溪县招聘高中学科教师27名公告

2015-04-16 17:05:32 字号: | | 【 打印 】
  2015竹溪县招聘高中学科教师27名,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一中、县二中应聘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件的需就读学校提供可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证明)。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报请竹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科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量
  县一中共招聘教师14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计算机1人;
  县二中共招聘教师13人,其中,数学2人、英语3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政治1人、历史1人、美术1人、地理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高中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中学校工作需要。
  5、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一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二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但须专业对口。
  6、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但应当在招聘后三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一中、县二中应聘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件的需就读学校提供可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证明)。
  2、面试:由县一中、县二中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对应学科教学专业水平测试。
  3、考察、体检:面试合格人选,由县教育局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查阅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聘用及招录。县一中、县二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同等享受同类正式在编教师的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申请留任,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进编手续录用为正式教师。
  联系电话:13508675559(一中江老师)
  18986911888(二中冯校长)
  招聘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周二)上午8:00至12:00
  招聘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若水轩)315招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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