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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洛阳市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9-08 16:00:06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2年河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洛阳市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标准


  1、请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2年8月30日(周四)早上7: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200元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在洛阳新区体育场西大门集合(洛南新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标准


  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后统一参加体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需由本人申请,经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6、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和透露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于近日通过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63133558   63296373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部分专业体检标准界定意见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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