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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招考违规违纪者处罚

2013-06-13 18:08:20 字号: | | 【 打印 】

  21日,2010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开始网上报名。本次公务员招考将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介绍,报考者如有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录用工作人员如有协助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组织、领导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为最大限度地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招考将按照“阳光招考”的要求,凡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考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和相关媒体公之于众。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考工作监督小组将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笔试、面试、阅卷等关键环节,还将请新闻媒体主动监督,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请考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即邀请他们通过巡视笔试阅卷现场、参加面试旁听等方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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