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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启事

2013-06-18 06:14:11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

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启事

 

经公安部政治部同意,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2012年度计划招录7名人民警察(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岗位要求》)。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录岗位查询

招录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岗位要求》,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所在学校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可登陆所在学校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填写。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3、所有报考人员,务必于4月15日(周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填表说明第3条、第4条要求的资料,以及《招录岗位要求》要求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院系印章)一并寄至公安部出入境证及核心技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联系电话010-66262224),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本单位将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专业成绩、德才表现、评优评奖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4月30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未获得笔试资格。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于5月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和管理

经考察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安部出入境核心技术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010-66263341 010-66262492

附件:

招聘岗位要求.doc 招聘岗位要求.doc (41.00 KB)
报名推荐表.doc 报名推荐表.doc (36.50 KB)

更多信息请登陆硕文教育

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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