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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人员招聘公告

2021-07-27 14:14:04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 2021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考务费30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人员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示范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决定委托商丘市飞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全部为男性)。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委托的商丘市飞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贾寨镇,周集乡消防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5日之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5日之后出生的)。
 
  5. 具有从事消防安全领域相关资格证书,消防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 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 其他不宜担任消防工作的情形。
 
  四、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 2021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考务费30元。
 
  2. 报名地点:商丘市弘盛王朝1号楼17A10房间。(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侧)咨询电话:15896908790
 
  3.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与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2. 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与招聘岗位匹配度。低于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能、体检及考察
 
  1.体能、体检
 
  按照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实行达标制,内容包括为200长跑( ≤40 秒 ),仰卧起坐10个。体检参照商丘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能,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 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求和考核情况,由派遣单位与符合要求的派遣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违法违纪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六、其他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将及时通知报名考生,报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以上公告内容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商丘市飞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1年7月23号
 
  文章来源:https://www.sqxq.gov.cn/cn/News/info_53.aspx?itemid=3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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