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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南阳卧龙区委巡察办(组)选调公告

2019-06-12 09:42:18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河南南阳卧龙区委巡察办(组)选调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区委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务员公开选调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编在册的公务员(非聘干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中共党员。
 
  3.热爱巡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或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
 
  5.按照《公务员法》有回避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主要包括选调名额、范围、条件及选调程序。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全面支持。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经区委公开选调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选调名额。
 
  根据笔试成绩,按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若开考比例降为1:2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2019年卧龙区委公开选调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卧龙区政府网(http://www.wolong.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在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7—63310383
 
  监督电话:0377—63310291
 
  附件: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公开选调
 
  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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