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 > 重要通知 > 正文

河南省漯河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办法》

2017-10-17 09:49:21 字号: | | 【 打印 】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河南省漯河市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规范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行为。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机关补充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满编和超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准补充人员。
  《办法》明确了四项制度。一是编委统一管理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由各级编委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编制部门具体承办。二是进人用编审核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先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余缺和人员结构,并按程序报批。三是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机构编制管理人员信息系统。四是下管一级制度。县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由县区编委研究后报市编办审核,重要事项报市编委审批。
  《办法》还规定,建立以机构编制部门为龙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调配部门凭机构编制部门《用编进人通知》办理职务任命、录用、调配(任)、聘用(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任《用编进人通知》或《减少人员通知》办理核拨经费、工资统发或核减经费、减少工资统发等机关手续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