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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4人公告

2017-08-18 09:20: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凤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凤泉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形式)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4人,其中书记员12名(法律、文秘、计算机等专业)。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2名(不限专业,男性10人,女性2人,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新乡市辖区居民。
  (五)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凤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三)联系人:耿素英 电话:13569827524
  联系人:毕志远 电话:13072658393
  办公电话:3769398
  (四)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军人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现场填报,报名交考务费30元。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现场取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的50%。
  (一)笔试
  笔试由凤泉区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写作(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本知识等。
  (二)面试
  面试由凤泉区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三)报考书记员岗位加试计算机文字速录听打和看打。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加试体能测评。
  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体检考核
  体能测评由凤泉区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进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与体能测评情况,按1: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凤泉区人民法院和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1:1比例组织考核。
  体检、政审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者,由凤泉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合格者,由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凤泉区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上岗后试用期三个月。
  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本次招聘考试由凤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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