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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阳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0人公告

2017-06-22 09:55:2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南阳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 6月26日 9:00至2017年 6月28日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南阳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单位用人需求,河南省南阳市技师学院走进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进行校园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阳市技师学院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岗位要求、年龄要求、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南阳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1999年5月31日至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26日 9:00至2017年 6月28日18:00
  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411300.zgacc.com/$/),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还未办理离校手续的2017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初审:6月26日 9:00至2017年 6月28日18:00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截至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8:00。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7年 6月28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7年6月28日9:00至笔试前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 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河南省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南阳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南阳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南阳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或县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试地点为天津市)。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如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若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面试确认地点为天津市),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采用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地点为天津市,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是通过说课的形式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4、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3192359, 13937791111,15936125176
  监督电话:0377-63136209
  点击下载>>>
  2017年南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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