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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7-02-20 10:33:0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许昌市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往北30米路西)。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为满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日常司法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审判辅助岗位人员30人,其中:审判助理5人,主要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书记员15人,主要负责导诉、文书送达、审判庭管理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协警10人,主要负责协助强制执行及维护院机关安全。
  二、招聘对象
  居住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审判助理岗位的人员,限法律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仅进行面试。
  4、应聘书记员岗位的人员,不限专业;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进行笔试和面试。
  5、应聘协警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不限;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限男性;进行笔试和面试。
  6、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网(http://wdqfy.hncour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许昌市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往北30米路西)。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应聘审判助理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应试通知书》。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应试通知书》为准。
  审判助理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书记员岗位
  1.笔试
  笔试总成绩=听写成绩×50%+写作成绩×50%。
  (1)听写,考记录能力。播放一段录音,考生在20分钟内记录下录音内容。此项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50分。
  (2)写作,根据题目要求,90分钟内写一篇文字量为800字的文章,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5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协警岗位
  1.笔试
  写作,根据题目要求,90分钟内写一篇文字量为800字的文章,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5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5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考核
  考核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魏都区法院报到安排上岗工作,魏都区法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审判助理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互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611.83元。除以上待遇外,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岗位补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奖励。
  书记员及协警试用期间,工资为 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互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611.83元。除以上待遇外,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岗位补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咨询电话:0374-339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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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2.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