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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个人信用状况将作为公务员招录等重要依据

2017-02-06 09:15:59 字号: | | 【 打印 】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讯:以后招录公务员要看个人信用状况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河南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统筹设计并稳步推进,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社会信用体系2020年建成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将继续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构建以省级信用信息平台为主体,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全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突出抓好商务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司法公信建设,联合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两个阶段:2016~2017年为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
  全面推进阶段的目标为: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基本形成,包括“一网三库一平台”,其中一网指“信用河南”网站,三库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一平台指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并有效运行。到2020年,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建成与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明确,各类政务行为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表率和导向作用,政府将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各级政府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和使用信用报告,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河南省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将个人信用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河南省还将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等,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行业、省辖市和县(市、区)信用信息系统,完善金融征信平台,发展社会征信系统,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交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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