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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招聘辅警人员12人公告

2016-10-31 08:59:4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招聘辅警人员1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招聘辅警人员12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招聘辅警人员12人公告
  为全面推进南湾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一村一警”目标,经南湾公安分局报请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委托信阳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3)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国家认证学历,退役士兵不受限制),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备职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管理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组织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信阳鸡公山大街联通大厦1507室
  3、咨询电话:0376-6221198 0376-6397536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现场领取《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或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组织实施。
  4、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受委托报名的,另须提供报名者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信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xysgaj.gov.cn)和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nanwanhu.gov.cn)进行发布。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站、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网站进行查询。笔试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组织实施。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3的比例进入面试,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组织实施。
  六、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按照体检标准由个人缴纳。体检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九、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信阳市宝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两年一签。
  十、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由保安公司聘用后,派往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含辖区派出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对公开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一、待遇保障
  1、待遇:按照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2016年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含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按政府规定额度购买),另实行绩效工资管理。
  2、其他。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咨询电话:03766397536(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
  监督电话:03766388306(南湾湖风景区纪委)
  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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