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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驻马店市上蔡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220名方案

2015-07-22 13:44:33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驻马店市上蔡县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方案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22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 7月28日。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驻马店市上蔡县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2015年驻马店市上蔡县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方案(220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0名,其中,初中教师99名,小学教师112名,幼儿园教师9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99名,小学教师112名,幼儿教师9名。各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幼师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幼儿教师招聘对象:幼儿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的幼教或相近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三)具备所受聘学科基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
  (四)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完成所分配各项工作任务;
  (五)体育、音乐教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必须专业一致。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五年内曾在上蔡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我县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含已辞职、辞退)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 7月28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提交材料:近期同底版大一寸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保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一份。
  4、报名费:按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
  5、报考岗位:按地域划分,实行农村学校和县城各学校分开报考。报考初中分乡镇初中、上蔡县思源实验学校、县一中鹏宇分校、上蔡中学、万象中学各学科岗位;报考小学分农村小学、四个办事处小学、上蔡中学小学部、万象中学小学部各学科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为县第二幼儿园幼教专业岗位。
  6、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二)笔试
  1、公共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生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以所报考学段教育学、心理学教材为主;应聘初中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师范类本科生所学专业知识;应聘小学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师范类专科生所学专业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幼儿师范所学专业知识
  4、成绩计算: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30%、70%的权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总分。
  5、7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照顾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支援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四) 体检
  对于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单位)考生录取分不低于全县同一学科其他(单位)岗位拟录取考生平均分的80%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 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考乡镇、办事处学校岗位的,按设定岗位选岗(具体办法由县教体局另行通知)。考生选岗后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不低于五年。被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一经聘用必须在7天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
  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708871 6966672
  附件:2015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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