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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07-09 00:36:23 字号: | | 【 打印 】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其岗位按区域分为六个类别(详见附件1)。

    (一)城区小学教师8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

    (二)城区初中教师6人:数学1人,英语2人,地理1人,生物2人。

    (三)镇内小学教师9人:语文5人,数学3人,英语1人。

    (四)镇内初中教师9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五)村屯小学教师17人: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4人。

    (六)村屯初中教师1人:英语1人。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教育理论基础和继续学习能力;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良好的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交往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应聘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应聘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应为中师及以上。

    应聘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的,第一学历专业与报名岗位必须一致;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的,中师学历应为普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须由学校提供书面证明。

    (六)教师资格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报名朝鲜族中学、小学教师的,能够使用朝鲜语授课。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海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

    三、待遇

    聘用后进入海林市教育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申报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可先通过网络预报名,然后现场确认;也可现场直接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

    1、网络预报名自2013年6月1日起至6月27日11时止。报名者在此期间下载、填写《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发至hlzpjs2013@163.com即可。

    2、现场确认报名和现场直接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为方便外地应聘人员,已完成网络预报名的非海林籍应聘者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可延长至7月5日11时。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城区幸福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

    咨询电话:海林市人社局0453-8188596

    海林市教体局0453-8130084

    现场确认报名和直接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③《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

    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业"栏内要有XXX"教育"字样,无"教育"字样的,要提供能够证明为"师范类"的报到证或档案材料);

    ⑤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毕业生要提供证明(附件5);

    ⑥与报名登记表所用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

    3、受理报名的同时,工作人员将审查报名资格,合格者交报名费(含考务费)300元。

    符合条件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要达到5:1才能进行笔试。若某岗位只招聘1人,比例未达到5: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若招聘多人,比例未达到5: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2013年7月7日,具体时间、考点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学科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若报名同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2013年7月9日)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不合格者,在报名同类别同学科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2013年7月10-25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国海林"网站和"海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申报工作岗位(2013年7月26日)

    公示无异议、报名同类别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选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申报具体工作岗位,当场确定。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

    (六)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8月)

    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报到上班,未经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合同自动解除。聘用人员上班后,办理进入教育事业编制相关手续,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2013届毕业生如果至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七)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之前,通过学校评价、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等方式,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的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和"海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hailinedu.com)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453-7223358

    受理单位:海林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附:

    1、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表;

    4、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

    5、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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