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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招警体能测试和体检通知

2013-06-16 12:12:30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2年伊春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2012年全省高速公路伊春市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报考伊春市公安局各职位、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
12月7日早8时
(三)测试地点
伊春市体育馆
(四)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的公告》中《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原件,严禁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2、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测试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需本人提前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3、考生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4、考生在测试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出测试现场,不准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6、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
(二)参加人员
报考伊春市公安局各职位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
(三)体检地点
体能测试结束后通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网上公布标准执行,详见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于体检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迟到,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
3、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粘好双面胶)、碳素笔。
2、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
3、考生在体能测试和体检期间严禁喧哗、打闹、吸烟。
4、考生需交纳体能测试、体检费用约400元。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  春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全市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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