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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通知

2013-10-30 15:53:45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招考项目生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项目生岗位考生:
  现将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项目生岗位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项目生资格确认通过后,考生需携带项目生证明材料,按本人报考部门通知要求,到报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4日8:30——16:30。
  资格确认地点: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17室(省人社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4号楼413室(省委组织部基层办);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504室(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209室(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
  三、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原服务项目合同(已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的由各市地自主选聘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县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四、项目生确认部门联系电话
  “三支一扶计划”:0451-87130131;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0451-53637464;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0451-53626030;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0451-53620211。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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