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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让胡路区喇镇司法所招考外聘人员的公告

2013-08-03 00:01:17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让胡路区喇镇司法所招考外聘人员

的公告

 

根据让胡路区喇镇司法所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大庆市让胡路区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具备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法律专业; (五)无纹身、烟花、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二)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政审 体检、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工单位安排培训和具体上岗时间。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人员可以续签合同,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每月工资1080元/人,伙食补助按区政府外聘人员标准执行,给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负责)。 七、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房间(让胡路商场斜对面虹桥医院往里走100米处)。 程    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A4纸)和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其中户口本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部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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