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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鹤岗招聘大学生公告

2013-06-17 06:34:42 字号: | | 【 打印 】

鹤岗市粮食局招募大学生培养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专业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购销主渠道作用,充实国有粮食企业专业人才及后备人才队伍,为粮食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我局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委托权威粮食教育机构予以培训,定向培养,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计划招募大学生30名,培养方向为企业财会、仓储和检验三个专业,每个专业10名。
三、培养方式
    委托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对市粮食局招募的大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年,分两个学期完成。培训期间的学费、宿费和书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训考试合格,分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工作。
四、安置方案
    工作岗位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会、保管、检验岗位,学员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核定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对优秀学员作为专业人才、后备人才进行培养。
五、招募对象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粮食事业,愿意长期从事粮食购销企业工作;
2、具有鹤岗市区、萝北县、绥滨县城镇或农村户籍;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学士、硕士学位者优先,报考检验专业的,化学、化工类专业者优先,有在粮食行业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六、招募办法
    招募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程序和标准组织笔试、面试。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相关内容,试卷满分100分,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募人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二项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对象,经考察、体检符合标准,进行录取。
七、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起至30日止,报名地点:鹤岗市粮食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41号。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相片4张。
考试时间:
2013年2月2日上午9.00-11.30分进行笔试,
2013年2月6日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可登录鹤岗市粮食局网站查询。
八、相关要求
1、招募学员要与粮食局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认真履行;
2、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若发生违规行为,终止培养协议,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3、学员要认真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4、在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弃学,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得低于7年,否则,退还培训费用,并按协议规定赔偿定向培养违约金。
九、其它事宜
    详细情况请登录鹤岗市粮食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hljhgls.com/),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粮食局人才招募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孙  坤  刘忠兴  李政华
联系电话:
固话  0468-3225571  0468-3128819
手机  13504879900  15699687693


           
 

鹤岗市粮食局
201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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