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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17 11:07:3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黑龙江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86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 2021年7月27日16: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扩大和促进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6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人员,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现役军人;
 
  (八)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九)鸡西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岗位报名合格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实际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允许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机会。因特殊工作需要调整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核准同意。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9:00至 2021年7月27日16: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jx2021.ibaoming.net(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若报考岗位未被取消,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后果考生自负。
 
  (二)缴费确认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取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7月28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要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3)。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
 
  (四)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见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通知。
 
  1.笔试
 
  教育、卫生、煤矿安全岗位考试内容详见《2021年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满分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系统中自行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还需出具相关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4.组织面试
 
  (1)教育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6.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七)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五、鸡西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xi.gov.cn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市直教育岗位咨询:0467-2887176
 
  市直卫生岗位咨询:0467-2314020(市卫健委)、0467-2669533(市民政局)、0467-267033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直煤炭安全岗位咨询:0467-2396307
 
  鸡冠区岗位咨询:0467-2656399
 
  恒山区岗位咨询:0467-2462968
 
  城子河区岗位咨询:0467-2432058、0467-2432055
 
  滴道区岗位咨询:0467-2570606
 
  梨树区岗位咨询:0467-8232059
 
  麻山区岗位咨询:0467-2494968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467-238662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467-2386694
 
  特别提示: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1.2021年鸡西市市直(六区)教育、卫生、煤矿安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分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xi.gov.cn/jxyw/ggxx/202107/t20210714_235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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