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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02-25 13:28:05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9时至3月3日17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黑龙江省政法和党政机关选调已进入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6名。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黑龙江省政法和党政机关选调已进入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6名。
 
  具体岗位如下
 
  员额法官(三级法官及以下)职位2名(从事审判、审判管理等工作)
 
  刑事法官助理(四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位1名(从事刑事审判辅助工作)
 
  司法行政(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从事审判辅助、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警察(四级警长及以下)职位1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财务会计(一级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忠诚干净担当。
 
  2.报考员额法官、财务会计职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报考刑事法官助理、司法行政和司法警察职位的,原则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7.选调后服从单位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员额法官(三级法官及以下)职位2职:具备员额法官或员额检察官身份;5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有较丰富的审判管理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
 
  2.刑事法官助理(四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位1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3.司法行政(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4.司法警察(四级警长及以下)职位1职:男性;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加试体能测试。
 
  5、财务会计(一级科员及以下)职位1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
 
  以上专业要求均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二级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6.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均截止公开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9时至3月3日17时。以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日期为准。
 
  2. 报名方式(限报一职):登录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kfq.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将报名登记表盖章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员额法官任职文件及报考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及2寸免冠近照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dqgxqfydzz@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能力测评
 
  进入能力测评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能力测评包含专业测评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有放弃面试或无法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将按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特别是对审判业绩、从业资历、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因不合格导致选调考察对象出现空缺时,可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体能测试
 
  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依据,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司法警察采用特殊标准体检。司法警察体能测试依据《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和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选出现空缺时,可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试用期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或泄露工作秘密。违反纪律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参加考察的人员因疏忽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被选调人员应遵守选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取消选调资格。
 
  4.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5.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6.选调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7.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459-6679715,政策咨询电话:0459-6679550;0459-6679553。
 
  本公告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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