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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佳木斯市(含抚远)体能测试和体检公告

2016-07-25 10:55:06 字号: | | 【 打印 】
  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佳木斯市(含抚远)体能测试和体检公告已发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佳木斯市(含抚远)体能测试和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佳木斯市(含抚远)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考生所报考职位在《黑龙江省2016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注明需进行体能测试,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需加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6年7月28日早8:00在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前进区杏林路379号)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本人在7月26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申请,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3、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附件1《体能测试表》,并如实填写,粘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在体能测试时统一上交。
  5、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6、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
  看到此通知后,体能考生需回拨电话0454-3986660进行身份确认。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佳木斯考区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除外)。名单详见附件4。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6年7月30日早5:30佳木斯市技师学院教学主楼(郊区光复路1877号)。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附件3《体检表个人信息页》并如实填写,粘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于体检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3986660(人社局)
  0454-8511063(组织部)
  看到此通知后,体检考生发送短信“组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至18545030066(此电话不接受问询)。
  附件1:《体能测试表》
  附件2: 体能人员名单
  附件3:《体检表个人信息页》
  附件4: 体检人员名单
  佳木斯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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