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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绥芬河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2016-06-06 09:49:23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6年度绥芬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2016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次、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6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小会议室(绥芬河市新兴街60号劳动保障大厦)
  联系电话:0453-3988751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1张。如果是以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尚需提供高中的学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和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2016年毕业尚未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信息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档案挂靠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4、报考应届生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派遣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身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符合身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确认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