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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廊坊招录和培养干警考察和审查档案的通知

2013-06-07 12:06:22 字号: | | 【 打印 】

廊坊市人社局

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2012年招录和培养公安干警

考察和审查档案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招录和培养公安干警政审考核阶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政审考核采取函调(传真)委托和考生协助的方式,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廊坊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政审考核表》,按照表格上的说明到相关单位进行政审考核。

二、政审考核人员范围是:已经考试、体检、面试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

三、考生请于12月24日将《廊坊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政审考核表》交送到廊坊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和平路58号2楼207房间),《表》内无政审考核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政审考核情况无效。

四、在交表的同时还需将本人档案一并带上,如需开具调档函或政审介绍信,请与廊坊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316-2333010、联系人:王宝。

附件:

1、考核内容与标准.doc

2、廊坊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政审考核表.doc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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