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北 > 招考公告 > 三支一扶 > 正文

唐山2011年市属事业、公共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

2013-08-03 16:00:50 字号: | | 【 打印 】

 

为认真做好市属事业、公共企业单位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机制,根据唐联字【2010】12号精神、《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冀政[2003]31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役征集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唐政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文化考试和实绩考核的办法(简称双考),择优进行安置。定于3月7日委托市人才市场组织文化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3月7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唐山市人才市场3层综合报告厅

三、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科目分为初三语文、时事政治、初三数学,科目比例按:5:4:1。

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双考总成绩的60%。

四、考试须知

1、应考人员要求为市区户口,2010年12月份退伍城镇退役士兵,父母为市直事业、公共企业单位正式职工。

 

2、应考人员请务于2012年3月1日上午11时前,将自己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两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交给父母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

3、应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于2012年3月5日下午13:30到唐山市人才市场一层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交考务费100元。

4、应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用具,于2012年3月7日上午8:30以前入场,准时参加考试,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任何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暂无《身份证》或过期的,可持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身份证号和2寸免冠照片(与《笔试准考证》的照片同底),且照片上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身份证明,代替身份证。否则,不准领取准考证和入场考试。

4、如发现替考和作弊现象取消安置资格。

此通知同时在唐山民政网上公布。

安置办公室联系电话:2821510

 

注:必须由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

                                      2012年2月27日

更多信息访问河北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