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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1 09:54:46 字号: | | 【 打印 】

 

 承德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承德医学院,主要职责:普通高等医学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在2011、2012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本科起始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的研究生中,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9名、管理岗位人员1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承德医学院2012年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2012年4月10日省厅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我校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程序、方法等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要求为准。

      我校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

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省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我校统一招聘岗位的3:1确定参加我校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低于3:1时,以通过笔试人数为准。

2.面试时间:见我校网上(http://www.cdmc.edu.cn→组织机构→人事处)通知。面试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承德医学院,联系电话0314-2290601。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后,按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在我校网站(http://www.cdmc.edu.cn→组织机构→人事处)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家由我校组织、人事、基层用人单位及相关单位领导、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核、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医学院人事处招聘咨询电话:0314-2291115、2291116、2290601

承德医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4-2291103

 

 

                                                          承德医学院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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