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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特警政审及相关事宜通知

2013-09-22 14:59:43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河北省公安特警政审及相关事宜通知


  8月15日,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地点(证件审核地点同时在各设区市网站公布)。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的比例是:


  “特技类”、“治安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3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专业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在本职位名次排在招录计划5倍以内的考生进入证件审核,5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一)证件审核时间安排


  8月17日、18日8:00-12:00,13:30-17:30,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特殊技能有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进入以下程序的测试。


  特别提示:“特技类”“专业类”“治安类”三类考生在证件审核后,在以下将要进行的测评、测试的程序、方法和地点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按照自己所报考的职位类别参加。


  (二)对“特技类”职位考生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特殊技能测试


  8月20日早7点30分,“特技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省公安厅机关(中山西路469号)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在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对体能测评合格的随即进行特殊技能测试,特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方法附后)。


  (三)对“专业类”职位考生在所报考市进行体能测评


  8月20日早7点30分,“专业类”职位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所报考市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时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证件审核时告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分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本职位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3倍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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