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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1 16:04:41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

(一)招聘对象: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2年应届及201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公路工程定额站招聘的岗位除外。应聘人员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60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招聘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时段为准。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招聘单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bsjtt.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岗位急需,由省交通运输厅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四、考试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考试成绩合格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统一考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bsjtt.gov.cn)公布。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集中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bsjtt.gov.cn)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统一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统一考试成绩、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省公路工程定额站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应聘人员的统一考试、面试及专业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X40%+面试成绩X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40%。

2.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其他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应聘人员的统一考试、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考试成绩占40%,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X40%+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X60%。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高者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3054707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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