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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实施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动态目录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3-07-27 16:18:30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建立实施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动态目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


  为强化对全省人才开发工作的宏观指导,引导紧缺人才智力向我省重点和新兴产业集聚,推进人才智力与岗位要求的有效对接,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年初全省人才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任务要求,决定建立实施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动态目录管理制度,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人才的引进与合理流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与运行机制


  适应我省各行业发展需要,面向全省各类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开展紧缺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工作,依托河北人才网开发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统计系统及信息发布平台,汇总人才需求信息并经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人才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畅通用人单位与河北人才网的对接联系,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变化及时进行数据信息调整变更。逐步形成由省委人才办指导审核,河北人才网提供服务平台,企事业单位与河北人才网紧密对接,用人单位与紧缺人才直接对接,人才供求信息及时、准确、动态发布的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动态目录管理制度。


  二、开展调查统计


  (一)调查统计工作任务


  1、填报紧缺专门人才需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所确立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发展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着眼于推进产业技术水平提升、促进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亟需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各类紧缺人才,并按照《河北省紧缺专门人才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要求,详细填写所在行业、单位名称、提供职位、需求数量、岗位要求、用人方式、薪酬待遇、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准确,确保信息的权威性。


  2、填报技术项目需求。人才与技术项目紧密相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学科建设等需要,研究提出技术项目合作需求或技术难题需求,通过发布技术项目需求,以项目引人才、以人才促项目,实现紧缺专门人才的多渠道引进。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技术项目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写单位名称、需求项目名称、项目简介、联系方式等内容,为更好引进技术项目奠定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


  调查统计工作由省委人才办统筹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按照分级分口负责的原则,省对市、市对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调查统计的任务部署、检查指导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工:


  1、省委组织部制发通知和统计表格,做好有关事项的统筹安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收集汇总、审核报批、发布管理等工作。


  2、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口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所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门人才需求信息统计的安排部署、指导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3、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对本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汇总工作做出安排。各市委组织部在做好市本级有关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县(市、区)统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指导检查,并认真做好统一收集汇总和报省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搞好信息发布


  (一)建立信息动态发布管理平台。在省委人才办指导下,由河北人才网设计开发紧缺专门人才动态目录管理软件系统,对全省上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依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地各单位上报的需求情况,综合形成《河北省紧缺专门人才目录》,在报经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审定后,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河北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为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二)建立信息动态发布管理机制。在河北人才网首页显著位置建立《河北省紧缺专门人才目录》发布专栏,将各地各单位首次统计上报结果作为基础信息进行发布。同时实行信息动态发布管理,在河北人才网设立与各用人单位联系的专用邮箱,各用人单位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及时提出信息调整要求及调整内容,经河北人才网整理并按一定程序审核后,以省委人才办名义统一发布。信息更新调整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有特殊需求的可随时与河北人才网联系,以确保信息能及时、准确、动态地反映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是为紧缺人才引进提供导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为人才结构调整提供参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拓展人才工作服务领域,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确保统计发布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一)建立工作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牵头抓好这项工作,同时指定专门处室、专门人员负责统计填报工作。河北人才网要抽调专门力量做好信息统计汇总、管理发布等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部门要将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处室、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于7月1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各市也要明确市本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负责统计的具体机构和责任人,形成分级负责的人才需求统计工作体系。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召开统计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各项统计填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分级分口负责的要求,各市要负责做好所属县(市、区)及市本级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汇总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企事业单位填报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统计表格从河北人才网(www.hbrc.cn)下载。首次填报汇总表格由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底前报省委人才办,同时报送电子版到swzzbrcc@126.com(省委人才办)和jinque@hbrc.cn(河北人才网)。


  联系人及电话:


  省委人才办  吴向东、李少峰,87801698、87905739;


  河北人才网  苏国斌、王  艳,87802058、87802910。


  附件:1、河北省紧缺专门人才需求信息统计表


  2、河北省技术项目需求信息统计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8日


 

附件1:

 

河北省紧缺专门人才需求信息统计表

 

表     号:统计表01

制定机关: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文    号:冀组通字[2012]32号

批准机关:河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冀统制字(2012)6号

 填表部门(市)(盖章):            2012年   月              有效期至:2013年1月31日

 

 

                    

   填表人:                      手机:                            填表日期:  

 

附件2:

 

河北省技术项目需求信息统计表

                                                         

表     号:统计表02

制定机关: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文    号:冀组通字[2012]32号

批准机关:河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冀统制字(2012)6号

 填表部门(市)(盖章):             2012年     月            有效期至:2013年1月31日

 

 

填表人:                               手机: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次调查统计面向全省各级各类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两个统计表只用做人才需求和技术项目需求情况调查统计,旨在指导人才结构调整、培养和引进人才,不与本单位进人和项目考核挂钩,请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填写;

 

    2、表格不够用时,可插入行增加;

 

    3、此表请在河北人才网(http://www.hbrc.cn/)下载,不得手工填写,上报报表时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表内项目

 

    1、行业类别:参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在表内填写行业英文代码(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2、岗位名称:按工作内容、责任、权限填写;

 

    3、知识水平:专业可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学科分类标准划分,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本科、专科、中专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工人技术等级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

 

    4、能力、经历说明:能力是指从事该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经历是指从事该岗位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

 

    5、用人方式:调入、柔性引进(签订长、中、短期聘用合同、项目协议、异地聘用等);

 

    6、薪酬待遇:工资、住房等;

 

    7、联系方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8、项目名称:需引进或寻求合作的技术项目;

 

    9、项目简介:对需求技术项目的目标任务、引进方式等简要介绍。


  文    号:冀组通字[2012]32号


  批准机关:河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冀统制字(2012)6号


  填表部门(市)(盖章):            2012年   月              有效期至: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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