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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衡水村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6-12 12:08:20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河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衡水市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知

 

近日,省委组织部公布了《2011年河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本人于2011年9月1日前到衡水市信访接待中心301室(育才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兴利达综合楼)报送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④中共党员证明信;⑤人事档案;⑥党员档案;⑦“三支一扶”人员由市、县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本人提供志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⑧“西部志愿者”需提供《服务证》、证明服务期满的《志愿服务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⑨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为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到村任职,且目前仍在所任职村工作、考核档次在“称职”以上,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开具推荐证明材料。

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县(市、区)缺额情况进行补录。没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2229339。

附件一:2011年河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衡水市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二:中共党员证明信.doc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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