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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2019-06-13 09:41:22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证件审核工作,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证件审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君欣大酒店北三楼第一会议室(原邢台军分区招待所)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38号
 
  乘车参考路线:市内乘2路、9路、12路、15路、16路、19路、34路公交车到甜橙国际站下车北行200米
 
  咨询电话:0319-3699381
 
  二、携带证件
 
  进入证件审核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
 
  (一)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材料: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报考职位无户籍要求的不用携带户籍材料。
 
  2、其他人员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如户口本、户籍证明),户口以2019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在本地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证明。
 
  3、符合“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的考生,是配偶关系的须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是父母、岳父母、公婆关系的须携带父母、岳父母、公婆的户口本和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能证明上述关系的证明。
 
  (五)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
 
  (七)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
 
  (八)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及复印件。
 
  三、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要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
 
  六、邢台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任何打着组织、人事部门名义举办培训的均为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请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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