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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商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04 09:38:2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河北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河北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商贸学校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商贸学校原名河北供销学校,始建于1953年,2000年更名为河北商贸学校,是财政定额补贴事业单位,隶属于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系省属国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集普通中专、高职大专、成人教育及短期培训于一体,现有95个教学班,校本部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是河北省最大的财经类中等专业学校之一。详情可登陆河北商贸学校网站www.hebeism.com.cn进行查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商贸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www.hebcoop.com)、河北商贸学校网站(www.hebeism.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试讲、面试
  1、试讲、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面试。
  2、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试讲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试讲、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试讲。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后,对应聘人员安排试讲。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教态、教法、语言、难重点把握等教学能力的测试。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结束后,试讲成绩当天在河北商贸学校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校园网进行公布。试讲人员抽签决定试讲顺序。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连同总成绩当天在河北商贸学校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校园网进行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30%,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试讲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商贸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商贸学校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www.hebcoop.com)、河北商贸学校网站(www.hebeism.com.cn)、河北商贸学校办公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商贸学校网站(www.hebeism.com.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试讲、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570120河北商贸学校人事科
  0311-86213435省供销合作总社人教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商贸学校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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