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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水市桃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招聘公告(30人)

2016-10-28 09:08:2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衡水市桃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招聘公告(3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衡水市桃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招聘公告(30人)公布如下。
  2016年衡水市桃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招聘公告(30人)
  受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制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3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医保协管员主要在城乡从事辅助性医保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参保登记及缴费、录入医疗费报销材料、协助调查违规行为、政策宣传和提供咨询、社区入户调查及登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招聘医保协管员30名,其中,临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10人,财务、会计、审计专业6人、计算机专业2人,新闻、文秘专业2人,不限专业10人。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多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别。
  三、招聘条件
  1、招聘面向衡水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没有不良记录;
  3、自愿从事医保协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3日至1998年10月23日出生)(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1月12日。考试内容比照公务员考试。由衡水捷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统一招聘、派遣。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医保协管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1800元。试用期合格后待遇为:绩效工资2100元/人*月,每月根据桃城区居民医保中心考核结果发放。
  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招聘人员与衡水捷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3年。
  六、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考务费100元(最后录取的30人另行缴纳体检费及培训费)。
  3、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温泉宾馆。
  4、领取准考证:报名完成后,由桃城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1月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咨询电话:13363322888
  诚邀有志于城乡居民医保事业的优秀大学生加入到服务参保居民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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