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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务员未通过体能测评人员不得面试

2013-07-08 08:31:25 字号: | | 【 打印 】

  28日,海南省公务员局公布了今年“省考”的参考人数,5.2万余人这一数字又刷新了去年的记录。29日,省公务员局针对今年省考的部分细节做了进一步说明。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依情况而定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强调,由于今年“省考”参考人数超过5万人,相比往年阅卷压力更大,因此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应根据阅卷程序和成绩核定情况来定。


  29日,商报刊登的分数线内容为业已提前公布的面试分数线。


  目前笔试合格分数线还未有确切消息,不过笔试分数线的划定则需要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分别划定。


  体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在统一笔试结束后,部分考生还将参加体能测试。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由上述各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按照笔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已提前公布面试分数线,省直机关(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为6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为55分,其他市县为60分。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来定,即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职位,面试人数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按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其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当然,特殊情况下,如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也有针对性办法来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生如需要咨询,请致电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898-65371866,或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电话0898-652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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