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海南 > 公考资讯 > 正文

海口市龙华区2013年招聘教师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的请示

2013-07-05 00:44:42 字号: | | 【 打印 】

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的请示


    经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海口市龙华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中报考小学学科的考生条件进行调整,原招聘条件第四条“报考小学学科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二款“获得国家承认的所报考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调整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其他报考条件不变,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6月28日17:30结束。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4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