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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干部公告

2013-07-04 10:11:5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3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干部的公告


    为了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加强我区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国选调优秀法官和调研工作人员。选调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原则、方式和名额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限科员),采取竞争选拔的方式,选调8名法官和1名调研工作人员。原则上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拟选调人数1:3比例,则根据实际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本次选调人数。

    二、选调条件

    (一)法官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法官或检察官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从事审判或检察工作满两年以上(截止2013年5月31日)。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调研工作人员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任科员满两年以上(截止2013年5月31日)。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程序和方法

    1.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2.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17时止。

    报名方式:省内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省外考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网上报名者在天涯法律网和龙华之窗(http://www.hklhq.gov.cn/)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龙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10号龙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10室

    邮政编码:570206

    电话:0898-66784673     0898-66784130

    联系人:崔志勇    18976192499

    E-mail:lhfy610@126.com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⒈报名表(从龙华之窗上下载);⒉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⒊身份证、工作证、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A级证书复印件;4.获奖证书、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4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上述资料,现场报名者需同时提供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准予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者在2013年7月25日前须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准予考试。

    4.笔试

    原则上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报考法官职位人数未满16人,则取消本次干部选调工作。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业务水平。调研人员测试除相关的法律业务知识外,还要测试写作能力。考生接到通知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实际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精神面貌、举止仪表等。

    6.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分,依次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为体检对象。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有疑义可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本人。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确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额)。

    8.选调

    拟定选调对象。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察情况向选调领导小组汇报,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区委批准。

    公示。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天涯法律网和龙华之窗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调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附: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副科级领导岗位竞岗报名表.doc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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