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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万宁市招聘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9-01-14 10:30:33 字号: | | 【 打印 】
  2018海南省万宁市招聘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海南省万宁市招聘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海南党建网)网站上发布。为做好万宁市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录名额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录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点: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科703室(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街)。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身份证、准考证和《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
 
  2.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3.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由市委组织部留存。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原件的,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98-62236830 62236830(传真)
 
  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