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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民政厅资格复审公告

2015-06-10 09:38:57 字号: | | 【 打印 】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2015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将对报考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工作时间)。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213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面试入围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查询结果;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证明,证明要包含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内容)及准考证、报名表各1份。
  2. 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1职位人员请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3月5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2015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16《2015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累计2年以上工作证明,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社保单位盖章)。
  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2、主任科员及以下3职位人员分别请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为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市、县、区管的科级干部(事业编制)的,须提供所在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签名和按手印)。
  三、资格复审要求。
  请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0898-65303376)
  海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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