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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3-03-27 11:08:57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表》。
  5、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我县教育、计生特岗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3月25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在职人员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6)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6、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市“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科目:
  赫章县阿西里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财会人员(S23职位)、赫章县财政局乡镇分局工作员(S26职位)、赫章县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中心工作员(S28职位)笔试科目为《会计相关知识》。其他所有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于2013年4月2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笔试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面试根据职位计划开考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计划开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5、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档案材料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
  7、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需选岗的职位,进行选岗后聘用。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定所提供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二)选岗程序
  1、选择的岗位一律以发布时所提供岗位为准。选择岗位见《需选岗职位情况表》。
  2、选岗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所提供岗位。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相关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
  1、《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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