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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聘用专职消防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8-01-05 09:37:5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聘用专职消防协管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此次聘用协管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下午17:00以前将报名表及退伍证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1090018603@qq.com),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年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聘用专职消防协管员招聘公告
  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建成区不断扩大,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建成区域已达10余平方公里,入住师生已达15万人。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专职消防协管员。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录人员由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本次共招聘聘用专职消防协管员4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消防退伍军人优先;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消防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聘用协管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下午17:00以前将报名表及退伍证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1090018603@qq.com),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现场资格审查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判。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或证明无效。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应聘人员自行实施,在具有体检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报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花溪大学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培训。
  (七)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环节淘汰人员产生招聘计划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人员递补工作。递补人员原则上在面试分数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占正式编制。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具体按照《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贵安政通﹝2016﹞59号)文件执行。原则上工作期间每周休息两天。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
  报名咨询电话:0851-83862536(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3658576(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851—83320266(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职位编号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01
专职消防协管员
4
1.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消防退伍军人优先。
2.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附件2:报名表(点击下载)
  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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