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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遵义市桐梓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171名简章

2016-06-14 09:58:4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贵州遵义市桐梓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171名简章已发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桐梓县委党校 (桐梓县娄山关镇堰塘湾)。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护理职位考护理“三基”+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临床“三基”+综合知识,其中“三基”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详情如下:
  2016年遵义市桐梓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171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7、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截止2016年6月22日“农村特岗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特岗教师;
  9、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拟报名参考的人员请提前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桐梓县委党校 (桐梓县娄山关镇堰塘湾)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采集照片方式进行,一律不得代报。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考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提交与参加笔试、面试时完全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
  (3)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进行查询对照。
  (5)报名费100元。
  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5、开考比例:
  护士职位(职位代码:01-12)实行3:1开考比例限制,其它职位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所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如不愿改报或没有其它符合条件职位的,退还其报名费。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大道)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护理职位考护理“三基”+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临床“三基”+综合知识,其中“三基”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在整个笔试过程中考生不能中途离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与报名时完全相同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除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试用笔由招考部门统一提供)。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低于3:1的比例但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则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上人员最后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卫计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面试时须同时持与报名时完全相同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如本人在得到体检不合格结果24小时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再次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出意见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招聘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如无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必须在聘用后3年(2019年12月31日)以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否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整个过程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1、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人社部门)
  0851-26635751(教育部门)
  0851-26631699(卫计部门)
  监督电话:0851-26622973(纪检部门)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
  附件:
  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
  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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