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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12人方案

2016-05-19 16:20:0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12人方案已发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5月28日、29日不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新材料产业园A2-6号综合办公室。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可结合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详情如下:
  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详见《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称、专业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
  7、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z.hrss.gov.cn)、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kjt.gzst.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5月28日、29日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新材料产业园A2-6号综合办公室。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网上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在网上通过邮件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5日9:00至2016年6月2日17:00。将《报名表》下载填写完整后在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指定网上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指定网上报名邮箱:2897810707@qq.com,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待领取准考证时,补交现场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报名费100元。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 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不报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6月25日9:00-11:30
  《专业知识》, 2016年6月25日14:30-16:30
  笔试地点:贵阳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2-24日,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新材料产业园A2-6号综合办公室。
  所有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单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计入笔试总成绩。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招考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采取现场提问和打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5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其它相关体检事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试结束后,由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1、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中心),联系人:张敬(0851-88633505)。
  2、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1)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联系人:任 圆(0851-85867392)。
  (2)贵州省纪委派驻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监察室,联系人:郭 丹(0851-8586362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2016年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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