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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直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体检进一步检查公告

2015-08-10 11:14:14 字号: | | 【 打印 】
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公告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讯: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医疗专家组评审会的意见,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进一步检查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名单详见《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7:0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外科大楼一楼集中。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前一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费用:原则上按公务员职位450元/人、人民警察职位500元/人准备。根据进一步检查项目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三、纪律监督
  本次进一步检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职位进一步检查、考察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外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省卫计委     0851-86828870
  省委组织部     0851-85892143
  省公务员局     0851-86826549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察室 0851-85837249
  附件: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