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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招考应急处突特战队员200名公告

2014-12-03 11:21:26 字号: | | 【 打印 】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guizhou)获悉,2014年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招考应急处突特战队员200名。报名及考核方式详见下文。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应急处突特战队员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贵州省黔东南州平安创建工作,结合黔东南州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经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编制应急处突特战队员200名(其中:黔东南州公安局第一批招聘110名,黔东南州公安局第二批招聘9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应急处突特战队员岗位一览表》(附表)。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由州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应急处突特战队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应急处突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国2014年拟退伍的军人(军龄在5年及以上),在服役期间获得立功表彰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8及以上。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1996年11月1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
  4、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部队纪律,受到部队纪律处分者;
  5、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经州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设贵州贵阳市、贵州凯里市、北京、新疆、云南、四川、重庆、海南8个报名考点。其中:
  1、第一批报名时间及地点
  A、贵州: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贵阳市:武警贵州总队第一支队
  黔东南州凯里市:武警黔东南支队
  B、北京: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北京市区:武警北京总队特战大队(雪豹突击队)
  C、新疆: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1、新疆乌鲁木齐市:武警新疆总队二支队
  2、新疆乌鲁木齐市:武警新疆总队六支队
  3、喀什:喀什武警支队
  4、和田:和田武警支队
  D、云南: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1、昆明:武警云南总队三支队
  2、蒙自:武警四十一师
  E、四川: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成都:武警四川总队第一支队特战大队
  F、重庆: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
  重庆:武警重庆总队第七支队
  2、第二批报名时间及地点
  A、海 南: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三亚: 海军陆战队
  B、北 京: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北京市区:三十八军特战旅
  C、新 疆: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喀什:喀什特种作战旅
  D、四 川: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成都:成都特战旅
  (二)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应急处突特战队员的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考对象、招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招考对象范围并符合招考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一览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黔东南州公安局各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并收取《报名信息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退伍军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士官)证、退伍证(或部队出具的相关退伍证明)、部队推荐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若考生在报名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时,则需出具由部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4张。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或部队的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五)报名人数与各考点招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考。
  (六)各批次、各考点招聘计划数根据实际情况可相互调剂。
  五、考试
  考试设为技能考核和面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实施方案》及岗位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若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能进入招考下一环节,其中:
  (一)技能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1、男性:5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纵跳摸高、400米障碍五个项目,取五项成绩平均分为技能考核最后成绩。其中二项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考下一环节;未参加体能考核所有科目考试的不得进入招考下一环节。
  (1)50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24分00秒为合格(24分0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0.1分,每增加1秒减0.1分,17分20秒为100分。34分及以后为0分)。
  (2)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5.2秒为合格(15.2秒为6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每增加0.1秒减1分,11.2秒为100分,21.2秒及以后为0分)。
  (3)单杠(引体向上):要求不准闪腹,每个动作下颚必须超过单杠,以8个及以上为合格(8个为60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每减少一个扣7.5分,18个为100分)。
  (4)纵跳摸高:以大于或等于265厘米为合格。(此项合格记100分,不合格记0分)
  (5)400米障碍:以小于或等于2分30秒为合格(2分3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1分,每增加1秒减1分,必须全部障碍通过,如一个障碍没通过加10秒, 1分50秒为100分,3分30秒及以后为0分)。
  2、女性:30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纵跳摸高。
  (1)30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7分30秒为合格(17分30秒为60分,每减少1秒加0.1分,每增加1秒减0.1分,11分30秒为100分。27分30秒及以后为0分);
  (2)100米跑:以小于或等于17.2秒为合格(17.2秒为6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每增加0.1秒减1分,13.2秒为100分,23.2秒及以后为0分);
  (3)仰卧起坐:30个(限一分钟)为合格60分,每多一个增加1分,反之少一个减1分;
  (4)纵跳摸高:以大于或等于235厘米为合格。(此项合格记100分,不合格记0分)
  上述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考点招聘小组到指定招考地点进行安排。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各考点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方式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或各考点考核组临时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考点招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各招考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以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黔东南州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则对该岗位末位并列考生重新进行技能考核,以再次技能考核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九、聘用审批
  (一)经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外进行拟聘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按照机关工勤人员聘用规定送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机关工勤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招考方案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512223  黔东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杨女士、宋先生、肖先生
  0855—8512262  黔东南州公安局办公室
  附件:职位表
  黔东南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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