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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事业单位招32人 12月19日报名

2013-08-07 00:10:56 字号: | | 【 打印 】

防城港市港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服务,根据我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桂办发[2008]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附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各类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开除、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报考教师岗位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除上述条件外,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年龄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港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的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rc.com.cn/fc)、港口区党建网(http://www.gkqdj.gov.cn/)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公开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招办(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


  4.联系人:黄进成、廖珊、黄晓;


  5.联系电话:0770-2861177,传真:0770-2862303;


  6.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407室,邮编:538001;


  7.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个人档案委托管理单位证明及招聘引进条件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近期1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可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招办索取,也可从防城港人才网、港口区党建网、广西人才网下载,网址:(www.fcgrc.com.cn/fc)、(http://www.gkqdj.gov.cn/)、(http://www.gxrc.com/)。


  通过信函(仅限于邮政快件)、传真报名的,若报名时不能出示报考材料原件,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三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招办审验,逾期未出示材料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港口区范围内挂职村官、城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柔性”人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聘用时间。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


  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在聘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8.报名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6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按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因报考岗位人数不足而不能参加考试者退还考试费。


  9.招聘费用:


  整个招考费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支出需要作出方案,报区政府审批解决。


  (三)资格审查


  港口区公招办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14日—2013年1月1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不达到开考比例,但又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港口区公招办统一组织,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命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报考港口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港口区党建网公布,时间待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对招聘岗位不达到面试比例,但又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港口区党建网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报考港口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专门面试用书。


  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考 核(2013年3月30日前)


  面试结束后,报考港口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依据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并在防城港人才网、港口区党建网上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时,按考核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廉洁、计生等方面表现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 检(2013年4月30日前)


  港口区公招办统一组织进入考核的报考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接受体检的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组织人社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接受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七、在网上公布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后,对放弃考核、体检权利的人员,此招聘岗位不再予以递补;在规定的考核、体检时间内不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招聘单位不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此招聘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八、公示(2013年5月30日前)


  港口区公招办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招聘单位及拟用人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拟聘用单位、公示单位及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如在公示期间收到群众相关情况反映,由港口区公招办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九、聘用审批(2013年6月30日前)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由港口区公招办填写《港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并附公示材料说明,提交招聘单位主管等部门进行审核,呈报港口区委、港口区人民政府审批。


  十、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防城港市港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防城港市港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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