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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2013年引进人才公告

2013-07-31 08:19:25 字号: | | 【 打印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力开放合作,加快南崇经济带建设,崇左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人才类别、范围、数量

  (一)聘任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7名。(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企事业急需紧缺人才31名。(具体见附件2)

  (三)以调动、兼职挂职、咨询服务、来崇创业等方式引进以下人才:

  1.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优秀专家;

  2.曾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科研机构等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

  4.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人才;

  5.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化”互动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6.糖业、锰铝业、特色农业、规划建设、外贸、金融、保税物流、文化旅游等方面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优惠政策

  (一)聘任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

  按《崇左市聘用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崇办发〔2011〕197号)规定,对于引进到崇左市政府部门不入编、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3年)。年薪标准分别为9万元/年、12万元/年、15万元/年不等或更高的年薪(可根据社会工资标准适时调整)。

  (二)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待遇:

  1. 经济待遇

  按《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暂行规定》(崇发〔2011〕30号)精神,引进到崇左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协议服务5年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住房补贴4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万元。

  (二)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级优秀专家以上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30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

  (三)上年度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10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住房补贴24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

  (四)曾在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住房补贴1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5万元。

  (五)携带具有生产开发价值,且是有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成果、专利和专业技术的人才。住房补贴15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5万元。

  (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住房补贴12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4万元。

  (七)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9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万元。

  (八)获得硕士学位,且为崇左市急需紧缺专业的“985工程”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6万元(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万元。

  (九)未列入上述类别人才,但为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参照以上相应类别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引进到企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待遇由企业自行发放。

  2. 政治待遇

  属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经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入事业单位编制后,级别可定为事业单位管理的8级职员。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经市委批准同意,可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毕业前没有两年工作经历的,试用期满且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批准同意,也可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三)以调动、兼职、挂职、咨询服务、来崇创业等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合作方式和待遇可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具体洽谈。

  (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问题。

  (五)组织人事部门对引进的人才实施跟踪、服务、培养和管理。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和考察为主)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选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2013年4月18日-2013年5月18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其他报考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三张。报名地点: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崇左市新城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市委区309室),邮编:532200。

  网络报名邮箱: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zrc2013@163.com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引进。

  (四)办理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中共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其中,聘用政府高层次专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垂询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0771-7969829 0771-7969826(传真)。联系人:陈薇薇 18077186303 覃茜15676056698。

  报名、查询及下载相关表格,请登录:崇左党建网(http://www.czdjw.gov.cn)、崇左人才网(http://gxczrc.com)、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附件:2013年崇左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汇总表.xls

  附件:2013年广西崇左市引进(聘任)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广西崇左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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